2017-04-11

马云:尽快建立面向未来的新实体经济

来源:人民政协网    “线上线下企业竞争环境不公平”的讨论是伪命题;大企业、小企业在竞争中存在的不公平才是真问题。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税降负,就会有大量的创业者、小微企业依托平台发展起来。   期待国家能够深入研究平台经济与传统商业形态的不同之处,理解平台经济的生态性特征,推动平台经济监管和治理制度创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场围绕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争论不仅让不少代表委员纷纷发声,更是引发了业界人士的热议。有人认为,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虚拟经济,其快速发展对实体经济造成冲击。对此,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向本报记者表示,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让流通更迅捷、更有效,它不是虚拟经济,而是实实在在的实体经济:“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国家或者一些行业把实体不振归咎于互联网的时候,另一些国家则是忙着利用互联网振兴实体经济。同样,在很多人忙着把失业率归咎到互联网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忙着利用互联网实现新的就业。”   如何用互联网振兴实体经济?“未来十年关注五大行业加速变革”   记者:最近,有关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讨论比较热。有人说实体经济发展不好是受到了虚拟经济的冲击,部分人士一谈到电子商务就将其划入虚拟经济范畴。您如何看待这些问题?   马云:我们先来说电子商务是不是实体经济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生产制造和流通是实体经济的两个方面,电子商务借助互联网让流通更迅捷、更有效,它不是虚拟经济,而是实实在在的实体经济。   今天,全球的实体经济都不好,有人说实体经济不好做是受到了互联网的冲击。其实在我看来,实体经济或者说企业,从来都不是好做的。未来一个国家的竞争力,或者说是先发优势,取决于如何看待新技术,新事物,取决于能不能尽快实现线上和线下、技术和实业、传统和创新、过去和未来融合,更为重要的,是能不能尽快建立起面向未来的新实体经济。   记者:要尽快建立新的实体经济的确需要很多要素创新。您上面也提到了这些要素,是否可以展开说说?   马云:在我看来,未来在十年以内,会有五大方面的变革。   第一个就是零售将向新零售转变,线上线下必须形成合力。虽然我们预计,未来五年以内,电子商务会发展得很好,但在十年以后,纯线上电商平台的发展会很艰难,同样,十年之后,纯线下零售也会很艰难,因此,从打造新零售业的角度看,我们要做的实际上就是要把线上线下物流整合在一起思考。这里就有一个需要思考的话题,即新的零售业可能不只是会卖东西,还要会提供服务。过去十年里,传统零售业穷尽各种方法去卖东西,未来,我们要从卖东西转化成为别人提供服务,这将是个巨大变革。   第二是制造业将向新制造转变。在个性化的需求面前,制造业也面临着革新。在我看来,未来的制造业不能再是标准化和规模化的,而是定制化和智能化的。在这种背景下,不仅零售业将遭遇挑战,制造业原有的运作模式也要调整。   第三是金融将向新金融转变。传统金融是“二八原则”,金融机构只要服务好20%的大企业、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就行了,而对于80%的消费者、小企业的服务,传统金融未必做得好,而新金融是要秉持“八二原则”,也就是解决小企业拿不到钱的问题。这里可以分享个案例,今天在印度,我们用蚂蚁金服的技术,在短短的一两年内,现在已经有两亿印度人用手机开设了账户,进行支付。同样,今天在中国也一样,支付宝、微信支付对整个中国支付行业的冲击是非常之大,创新也非常之大。   第四是技术向新技术的转变,我一直觉得我们不应该“弯道超车”,而应是“换道超车”,未来的核心技术将不会围绕以PC为主的芯片、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而应是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未来,中国在云计算、移动操作系统、移动智能芯片和人工智能等方面是有机会的。   第五是能源向新能源的转变,第一次技术革命的能源是煤,第二次技术革命的能源是石油,第三次技术革命的能源主要是数据。   税收杠杆调节真正要考虑什么?“如何让小企业活下去活得好!”   记者: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加紧推动减税降费、给企业“松绑”方面的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无论是政府工作报告,还是代表委员小组讨论,都提到要“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与此同时,我们也听到这样一种业界观点,认为线上、线下企业竞争环境不尽公平。线上企业的发展既不受地域限制,在纳税和受监管方面似乎也存在盲区。甚至有些传统零售企业认为线上零售业很多时候还是“法外之物”。在这个话题上,很想听听您的看法。   马云:我也关注到了业界有关于“线上线下企业竞争环境不公平”的讨论,我认为这个言论是伪命题。相比之下,大企业、小企业在竞争中存在的不公平才是真问题。与享受各种资源的大企业不同,小企业每天思考的是生死存亡。因此对于小企业该考虑的不是如何征税,而是继续减税减负。   小企业是在互联网上寻求生存机会,从国家的未来发展考虑,让小企业活下去活得好,才是税收杠杆调节真正应该考虑的地方。   结合互联网、新实体经济,围绕税收,我还有两点感受。   首先,税收征管需要新思想。应着眼未来,从新实体经济、平台型经济特点出发,培育扩大税源。   未来30年,全球将迎来互联网时代,经济结构会发生深刻变化。未来没有商业可以离开互联网,也没有线上线下之分。线下的企业必须走到线上去,线上的企业必须走到线下来。未来不一定属于传统实体经济,但一定属于拥抱互联网、拥抱新技术的新实体经济。   新实体经济需要新的治理思想、管理方式,其中就包括税收体系。营改增的改革当中,我们企业已经看到了国家在税收征管思想上的重大进步,期盼未来新实体经济的税收征管,也延续这样的监管理念,扩大税源,壮大税基。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税降负,就会有大量的创业者、小微企业依托平台发展起来。因为税收的最终目的,就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   第二,税收征管需要新技术。应着眼精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管理和调控能力。   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大量的经济活动在网上进行,会留下数据。当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后,税务将更精准、更科学、更公平,税收也将真正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   如何鼓励创业者小微企业发展?“给平台经济发展适宜的制度供给”   记者:谈到平台经济,这个词现在很热。在您看来,中国发展平台经济的优势是什么?政府在推动平台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该扮演哪些角色?   马云:我们常说,第一次技术革命诞生的商业形态是工厂,第二次技术革命诞生的商业形态是公司,而这一次技术革命,诞生了平台型企业和平台型经济。谁能有强大的平台,谁就能在全球经济竞争中抢得先机。   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大国,网民人数突破7亿,电子商务、移动支付、智能物流和互联网就业规模都位居全球第一。   而在过去1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阿里巴巴正在从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向一个经济体转型,她正推动和布局新零售、新制造、新金融、新技术、新能源的新经济体,构建以数据为生产资料、计算为生产力的新实体经济。   互联网技术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壤。在以工厂和公司为标志的两次经济竞争中,中国都落在人后。但在当前平台经济的角逐中,中国第一次有机会与欧美发达国家一争高下。   我国发展平台型经济有巨大的优势——中国网民人数超过欧洲总人口,网购年轻人超过美国;中国已经有跻身世界前列的平台型企业。   可以说,当前中国在平台经济方面的优势,是过去10多年“放水养鱼”的结果。展望未来,我们在建议国家进一步发挥我们在平台经济上已经取得的先发优势的同时,也期待国家能够深入研究平台经济与传统商业形态的不同之处,理解平台经济的生态性特征,推动平台经济监管和治理制度创新,在避免以治理普通企业的思路来治理平台的同时,也要以适宜平台经济发展的制度供给,加大对平台经济的理解和支持,促进我国平台经济发展。   记者:您在一些场合提到,阿里巴巴的目标是打造全球第五大经济体。根据2016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公布的数据,目前英国是第五大经济体,它的总量是2.6万亿美元,阿里巴巴集团2016年全年的成交额为3.029万亿人民币,与这个目标还有差距。为什么要设立这样一个目标?   马云:打造全球第五大经济体是阿里巴巴未来20年的发展目标。这个目标里还包括要服务全球20亿消费者,支持1000万家赢利中小企业以及创造1亿个就业机会。   为何提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假货既是阿里之痛,更是中国之痛”   记者:今年以来,无论是阿里巴巴集团公开发声,还是您个人微博表态,我们都读出阿里巴巴对假货“零容忍”的态度,这种坚决基于怎样的背景?   马云:假货既是阿里之痛,更是中国之痛。习近平主席多次强调“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要通过制度建设“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从源头打击制假售假,不仅关系到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关系到国家的创新能力,更关系到一个民族的诚信基础。   因此我们期待,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这里有两个具体的建议:首先,建议从立法上改变对制假售假处罚过轻的现状。有一组数据可以分享———阿里巴巴在去年利用大数据排查出4495条线索,但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得以依据现行法律规定进行刑事打击的只有469件;我们对33例已经判决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发现其中有八成还判了缓刑;我们也研究了去年工商行政处罚的200例制假贩假案件,发现平均罚款额不到10万元。换句话说,由于各种原因,我们有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众多案犯不能被绳之以法。   其次,建议从严执法。治理酒驾之所以取得巨大的法制进步,除了酒驾拘留、醉驾入刑等严厉的规定外,执法部门的从严执法也是重要原因。而要打击假货,就要以雷霆之势执法,通过新技术和信息联动,追根溯源,形成持续高压打击态势。   反观当前的电商行政执法,一些监管部门将大量精力放在了抽查、曝光方面,成了抽查、曝光部门,而忽视了自己执法者的本职角色。   记者:但我们也看到,由于多方面原因,电商平台一直是假货流通的主要领域,那么在您看来,电商行业自身在打假、提升品质消费方面有哪些可以实施的手段?   马云:以阿里巴巴为例,在打假这件事情上,我们会不惜投入、不惜代价,坚持打假。我们也希望,司法滞后、行政不作为、执法不足的局面能够尽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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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等OTA公司机票产品存搭售行为 涉嫌变相强制消费

律师认为,搭售即捆绑销售,按照立法的意图及诚信原则等角度来说,即使不特意提示,至少应该是呈现方式上足够清晰。   来源:界面新闻 郑萃颖   上周五,一篇自媒体文章指责携程在机票产品上强制搭售其他产品,导致其额外支付非自愿购买的产品,引发关注。携程方面尚未对界面新闻就此事作出回应。   界面新闻记者在携程App上尝试预订机票时发现,如果初次使用不清楚携程的搭售方式,确实不容易发现和取消机票的搭售产品。   例如选择4月10日南航CA9243航班(实际承运为东航MU5110),在携程上机票单价1240元,除了机票产品需支付的50元机场建设费,还默认选择购买了28元的景点酒店优惠券(抵70元),点击下拉箭头,在展开的选项中,有28元景酒优惠券,或者30元航空意外险,或30元景酒优惠券可供点选,必须手动才可清除默认已选项,否则点击下一页机票预订支付页,付款总金额内就会包含景酒优惠券费用。   同张机票在去哪儿网、途牛上也存在类似的搭售情况。同程平台上,相同机票产品价格为1230元加机建费。飞猪平台上的搭售产品选项最为清晰,且旅游专线抵用券、接送机券等默认为不选。   同款产品在航班管家上的价格为1230元,可自行选购航空意外险30元、退票险35元。而东航官网上的价格分为三等,分别是会员价1190元,折扣经济舱1230元,以及标准经济舱1240元。在往往被视作价格优惠、适合比价的OTA平台上购买这张机票,反而可能比官网购票多花几十元。   2015年,在携程、去哪儿网、阿里旅行(现飞猪)等机票网络销售平台上,不少代理商为让自己的显示价格低于航空公司直销价格,吸引用户点击,会将票价降低,同时捆绑销售20元、30元、50元不等的保险产品或优惠券。南航曾就此发布规定,机票代理公司不得以打包优惠券、保险、接送机等形式模糊南航机票价格,有违反者则处罚高额违规操作费。   有保险与机票代理行业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目前销售机票同时搭售其他产品,有的是代理商搭售,有的是平台所为,区分标准是搭售的产品是否可以取消。不可取消的搭售产品或来自机票代理商。而目前平台上,机票搭售产品一般都可取消,但选择指示是否清晰、消费者是否容易发现,各家程度上有区别。   一位在旅游网站从事机票运营的业内人士称,“机票搭售抵用券的行为,一般都是平台自营的,与机票是两笔分开的收入。”也就是说,购买了搭售的优惠券忘记使用其收入归属于平台,而保险产品则是有较高比例的佣金归属于平台。   从事保险销售行业的吴小姐告诉界面,由于航空意外发生概率非常之低,航空意外险的成本也非常低。例如平安人寿保险App“平安金管家”上的“7天航空意外险”,价格仅为1元,而旅游平台上的航空意外险一般售卖30元。曾有猎云网报道,携程这样规模的保险代理可以拿到保费金额的80%。吴小姐评价机票搭售产品的现象称,“根源还是机票不赚钱。”   随着航空公司统一机票代理费用、规范票代行业,机票代理和OTA平台可以从机票中获取的利润在减少,加上航空公司本身提高直销比例的举措,航司直销渠道的竞争力加强,OTA平台的机票业务需要新的获利方式,比如产品搭售。除了保险这种高利润的产品,酒店、景点、接送机优惠券等搭售产品也可以一定程度促进收入、增加用户粘性,但关键是在搭售的同时是否给消费者明确的提示和选择空间。   北京市同创律师事务所杨航胜律师告诉界面新闻:“搭售即捆绑销售,如果商家做到提前告知,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这就没有问题。现实中不少企业把它变成了变相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在线旅游行业OTA平台应摒弃机票搭售潜规则,重视消费者体验。”   杨航胜律师认为,“按照立法的意图及诚信原则等角度来说,即使不特意提示,至少应该是呈现方式上足够清晰。但实践中很多平台打这个擦边球,法律责任不太好追究,再加上从维权的性价比考虑,绝大多数消费者都不会较真,而企业却用这种方式谋取了一定的利益。长远来看这种做法会损害企业和行业的形象。”   除了机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优惠券、保险搭售,各类平台在其他产品上也有不少搭售项目,界面新闻记者抽取了几家主要OTA的机票、酒店、火车票产品搭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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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0

阿里体育启动A轮融资 估值或达70亿元

腾讯科技讯(刘亚澜 孙宏超)4月10日,有消息称阿里体育A轮融资估值70亿元,融资将由云峰基金主导,其关联出资主体出资10.35亿元,本轮总融资的12.35亿元。对此,阿里体育方面向腾讯科技回应,阿里体育确实正在进行A轮融资,但融资还未全部完成。 消息称,除了云峰基金,其他投资方或还包括出资1.8亿的苏州太平国发鼎胜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黔亨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等。 阿里体育集团成立于2015年9月,由马云(微博)掌控的阿里巴巴控股,新浪和云峰基金共同出资,在上海杨浦区注册成立,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为阿里体育董事长,原SMG副总裁张大钟为阿里体育CEO,蔡崇信担任董事。阿里体育成立之初,即与国际足联达成合作,成为国际足联俱乐部世界杯2015年-2022年的独家冠名赞助商。 张大钟是上海五星体育频道的创办人,他认为IP是黏合剂,运动和大众则是土和沙,想要把体育产业玩转,必须三者兼顾。“当下仍然是IP为王的年代。”去年1月,阿里体育将美国职业橄榄球大联盟NFL在中国的转播权权益纳入囊中。“体育具有善于聚合资源的特点。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是,协议面临到期却还没有把水泥捏成砖瓦,IP的潜力开发和资本投入双双丧失。”张大钟认为,资本的优势是助力资源发展,实现价值最大化。“手握IP固然重要,但是在资本日渐清醒的当下,如何把IP的价值开发、运营到极致,才是决出胜负的关键。” 张大钟曾透露,阿里体育在选择IP上有以下六点考虑:“第一,用户和受众的规模大小,选择参与的人数多不多;第二,品牌和影响力怎么样;第三,收入规模、产业的规模大不大;第四,政策方面是鼓励的还是限制的;第五,高速成长的还是低速成长的,因为运动是有周期性的;第六,我们的获取成本怎么样。” 对于此次融资是否会用于购买高价体育版权,阿里体育方面尚无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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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强东:5年内要开超过100万家便利店 每个村都要有!

 新浪美股讯 北京时间10日消息,京东集团CEO刘强东在个人头条号中宣布,京东百万便利店计划出炉,未来五年京东将在全国开设超过一百万家京东便利店。   刘强东称,这一百万家便利店当中将有一半在农村,要做到每个村都有。该计划也是京东一万家家电专卖店计划后的第三个线下合作项目。   此外,刘强东还表示,京东还有一个线下线上融合的项目,目前处于保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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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海精密收购东芝闪存业务志在必得 或出价270亿美元

腾讯科技讯 据外电报道,东芝和日本政府希望把东芝的芯片业务出售给国内买家,但是在收购东芝NAND闪存业务的态度上,外国买家的态度更加坚决,且出价更高。 消息人士透露,中国台湾的鸿海精密、韩国的SK海力士和芯片制造商博通均已提交了2万亿日元(约合180亿美元)或更高的初步报价。据悉,鸿海精密已经暗示,该公司可能最高已3万亿日元(约合270亿美元)的总价收购东芝NAND闪存业务,这也迫使东芝管理层与该公司进行谈判。该消息还称,为了克服政治上的障碍,SK海力士准备携手日本投资人共同收购东芝NAND闪存业务。 据悉,东芝和日本政府官员希望获得日本收购方的收购报价,但目前还没有一家收购方出价。鉴于此,东芝方面或希望多家日本公司组建财团,共同出资收购旗下闪存芯片业务。 东芝出售资产,主要是为应对核电子公司西屋电气亏损数十亿美元给公司构成的影响。东芝旗下目前拥有超过600种不同的业务,涵盖电梯、照明灯等,但最值钱的还是芯片业务。截至目前,东芝发言人Yukihito Uchida及SK海力士、富士康发言人均对此报道未予置评。负责监管东芝芯片业务竞拍的日本政府部门也对此未予置评。 考虑到芯片制造在未来技术上的战略重要性,日本政府希望把东芝闪存芯片业务保留在国内早已不再是秘密。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已对外表示,闪存芯片对日本的成长战略“非常重要。” 不过迄今为止,来自海外竞购方的出价似乎更具操作性。去年日本政府曾反对鸿海精密收购夏普控股股权一样,但该公司在董事长郭台铭的带领下,依然克服重重压力完成了交易。当时,郭台铭开出了一个非常高的出价,迫使夏普管理层与其进行谈判。如今,夏普在鸿海精密的带领下业务已出现复苏的迹象。 消息人士称,鸿海精密收购东芝闪存芯片业务将面临更多的阻力,原因是该公司的工厂主要位于中国,他未来可能会把东芝的闪存芯片业务搬迁至中国。日本政府担心鸿海精密会把东芝的知识产权交给中国。该消息还称,鸿海精密还在同多家公司进行谈判,考虑联合竞价收购东芝闪存芯片业务。不过所有的潜在合作伙伴均反对把东芝芯片制造业务搬迁至中国。 SK海力士目前正在与包括日本投资人在内的合作伙伴进行谈判,竞购东芝闪存芯片业务。消息人士称,SK海力士未来的持股比例将不会超过20%,此举旨在让该公司的竞价获得日本当局的批准。不过SK海力士尚未完成2万亿日元的募资。为了让投资人参与交易,SK海力士将准许合作伙伴在未来以商定好的价格把持有的东芝闪存芯片业务股权出售给该公司。 另有消息人士称,博通将携手私募公司银湖竞购东芝闪存业务。博通表示,该公司刚进入闪存市场不久,不会像SK海力士一样面临反垄断相差。博通还认为,把东芝闪存芯片业务与自有芯片业务进行整合,能够产生一定的协同作用。 对冲基金Effissimo Capital Management在上周五表示,该公司已增持东芝股份至9.8%。该公司在上月就已表示,已成为东芝的第一大股东。东芝计划于4月11日发布截至2016年年底的第三财季财报。如果再次推迟发布财报,将会影响东京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股票能否继续挂牌交易的资质认定。 西屋电气此前已进入破产保护。东芝表示,该公司截至3月31日的上一财年亏损总额将达到1.01万亿日元。东芝高管在上月曾表示,该公司将会在今年夏季敲定闪存业务的买家,并在2018年3月底之前完成交易。(编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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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金融推出金融机构自运营平台 九大基金公司首批入驻

腾讯科技讯(王潘)4月10日消息,京东金融宣布推出业内首家金融机构自运营平台——“京东行家”。金融机构通过“京东行家”的免费服务,能够实现“移动官网”的建立和自运营。从签约、审核到入驻上线2小时内完成。“京东行家”是京东金融输出金融科技能力,赋能传统金融机构的一大案例。 据悉,“京东行家”已于4月7日上线,首期入驻的有9家公募基金公司。包括天弘基金、南方基金、鹏华基金、广发基金、国泰基金、兴全基金、上投摩根基金、建信基金、民生加银基金等知名基金公司。目前还有数十家基金公司近期也将陆续入驻并投入运营。未来,“京东行家”还将逐渐对保险、私募等金融机构开放。 京东金融财富管理业务负责人周宇航表示,京东金融本身并不做投资管理,不与基金公司“抢生意”;而是依托京东金融的数据能力和金融科技能力,服务所有的入驻金融机构。“京东行家”依托平台研发、运营及大数据优势,致力于用大数据、云计算、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入驻机构输出包括运营服务、用户资源及流量分发、大数据及研发支持等三大方面服务。 对此,鹏华基金总裁邓召明表示,作为首批入驻“京东行家”的基金公司之一,鹏华基金期望借此平台实现将自身资产管理能力与京东金融的金融科技创新能力融合,运用数字化、场景化、社交化等创新技术手段直面投资者,为用户提供精准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 “京东行家”向入驻机构提供包括,运营服务、用户资源及流量分发、数据及研发支持等三大服务: 第一,在运营服务上,“京东行家”给入驻机构提供后台管理工具,入驻基金公司可使用产品推荐、专题活动、优惠券、发放优质内容等基础的运营工具触达用户。 第二,在用户资源及流量分发上,“京东行家”与入驻机构共享京东金融亿级用户资源,为入驻基金公司提供用户资源位,实现不同产品的分发。入驻的基金公司,不仅可以实现展示,还可以通过“京东行家”一级、二级和三级页面上的资源位,进行自家店铺的优质内容展示、明星基金单品推荐等推广,增强了产品曝光度。 第三,在研发及大数据分析方面,“京东行家”为基金公司提供销售量、用户分布等综合性大数据,帮助其科学运营。同时,为基金公司提供创建策略、组合、择时等服务工具,实现基金公司资产配置类产品的扩充。 目前,通过京东金融APP可以看到,首批入驻的九大基金公司通过“京东行家”建立的 “移动官网”,涵盖基金资讯、投研实力展现、基金产品介绍、基金经理访谈、基金产品诊断、智能投顾、运营活动等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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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鸿海暗示或以1860亿竞购东芝子公司

 新浪美股 北京时间10日据彭博消息,东芝的芯片业务据称获得海外投资者更为激进的竞购报价,鸿海暗示可能会提出以3万亿日元(约1860亿人民币)竞购东芝子公司。此外,东芝和日本政府据称在寻求日本投资者的报价。   据彭博此前报道,东芝公司对10家有意收购其半导体业务公司的名单进行了缩减,目前的名单上包括台湾的鸿海精密和韩国的海力士半导体。   知情人士称,其余竞争者包括私募股权公司银湖管理和芯片生产商Broadcom。由于消息没有公开,知情人士要求匿名。他们说,目前这些无约束力的报价在2万亿日元(180亿美元)左右。   他们表示,日本政府可能会因东芝技术的战略价值而反对出售给鸿海或海力士,而尽管目前名单上没有日本公司,但东芝会鼓励日本企业参与竞标。   东芝正在出售资产,以应对成本超支和建筑项目推迟造成的西屋电气核能业务巨额减记。西屋电气上周申请破产保护,东芝表示可能会在截至3月份的年度录得多达1.01万亿日元的亏损。一位高管上周表示,东芝计划在夏季之前选出芯片业务的获胜者,以便能在2018年3月前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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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晨技术获用友网络1000万投资,定位于区块链技术标准和解决方案研究

4月8日,用友网络发布公告称,拟以增资1000万元人民币方式认缴北京博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晨技术”)新增注册资本25.8513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 成后公司累计共取得博晨技术21.0305%的股权。 博晨技术是一家定位于区块链技术标准与解决方案的研究、开发、区块链应用系统部署及运营的创新企业。博晨技术创始人是前火币网技术副总裁、火币网数字货币与区域链研究中心负责人张健,同时也是国内首个基于多重签名技术的比特币钱包“快钱包”创始人,并著有《区块链:定义未来金融与经济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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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首相和马云谈环保 菜鸟绿色行动获称赞

4月9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倡导者、挪威首相埃尔娜·索尔贝格造访阿里巴巴,并与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会谈。她特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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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9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项俊波个人简历: 男,1957年1月出生,重庆人,中国共产党党员,1974年8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博士,法学博士学位,研究员。 1957年,项俊波出生在川东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其父是重庆一所大学的教授。良好的家教,加上校园环境的浸洇,少年起项俊波便对文学有了执著的爱好。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系; 1994年获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8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  1993.01—1996.04  南京审计学院院长助理、副院长(1994.02任); 1996.04—1996.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审计管理司副司长; 1996.11—1998.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副特派员(主持工作); 1998.05—199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特派员; 1999.12—200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1.02—20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党组成员、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2.02—20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兼人事教育司司长; 2002.11—2004.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 2004.07—2005.08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 2005.08—2007.06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期间:兼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党委书记); 2007.06—2009.01 中国农业银行(3.360, 0.02, 0.60%)行长、党委书记; 2009.02—2011.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后)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书记(2011年8月兼任中国银行(3.640, -0.02, -0.55%)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长); 2011.10—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2011年10月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同时兼任中国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副会长、中国农村金融学会会长;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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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8

孕妇发生先兆流产 疑因吃京东变质维生素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王洋)近日,潍坊消费者闫先生向本网反映,其妻子王女士今年2月在京东商城自营的药房内购买了一盒爱乐维复合维生素,在食用近一个月后,发现多片维生素片已变质。他表示,京东商城和药品生产厂家拜耳一直没有给出让人满意的解决方案,一家人在维权方面遇到瓶颈。 消费者:“服用期间曾出现腹痛” 闫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的妻子王女士因为怀孕需要补充相关营养成分,便在2017年2月12日,于京东商城自营的京东大药房购买了一盒30片装的爱乐维复合维生素片。 “2月15日,我收到产品时,外包装是完好的,所以拆开后我妻子就吃了,之后每天服用一片。同样也是因为外包装没有破损,加上她都是下班回来后晚上服用,所以在吃得过程中我们并没有特别注意过维生素片的外形、颜色。”闫先生告诉记者,直到服用将近一个月时,3月15日晚上,当王女士再次服用时,才被一颗表面“揦手”的维生素片吸引到了注意力。王女士将它翻过来仔细看了一下,发现这颗药片表面变质了。记者从当时拍摄的照片看到,药片表面的变质情况肉眼可见,原本光滑的表面也变得有些破损,伴有黑色疑似霉斑的物质。 “其实在3月15日之前,我妻子就已经出现过了几次腹痛的情况。产检时医生说有可能是因为孩子长得快导致的。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会是因为维生素的缘故。”闫先生表示,自从他和王女士发现了变质的爱乐维维生素片后,他们心里才犯了嘀咕,在3月18日去了安丘当地的人民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是先兆流产,并且医生表示有可能是药片导致的。”他对记者说道。 “自始至终,从来没有人关心过孕妇的身体状况。”闫先生表示,这才是最让他们一家感到寒心的事情。“我们从来没有期望获得什么高额赔偿,只是希望我妻子和孩子能一切健康。” 京东:商品渠道合规并有相关资质证明 那么,作为销售平台,京东方面又是如何表示的呢?闫先生告诉记者,在发现过期爱乐维后,他立即和京东商城客服接触。第一次,京东客服方面表示药品变质并非他们单方面过错,可能是消费者保存不当导致的。当闫先生质问该客服是否看过他们发送的变质药品照片时,该客服却表示还没来得及看, 随后,另一名京东客服与闫先生和王女士联系,表示愿意退还王女士的78元购物款,并让王女士把变质的爱乐维快递给京东方面。 4月7日,记者联系了京东商城方面,得到如下答复。“针对此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商品渠道合规,有同批次质检合格证明,商品存储于低于25度的恒温仓,符合商品存储条件。商品发霉一般与保存环境,是否沾水、潮湿有关,此客户购买商品一个多月后反馈商品发霉,且提供的是商品颗粒裸露在空气中发霉的照片,无法判断客户的保存环境是否适宜。建议客户可以参照药品说明书与生产企业或进口分装企业联系(药品说明书中对性状有相应描述,并会提示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了解商品情况。为了提高客户体验,对于客户遇到的问题我们可以特殊退货处理并给予适当补偿;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帮助客户与厂家联系,积极协调解决客户问题。”京东商城相关人士表示。 拜耳:出现变质情况与生产方无关 记者了解到,此前闫先生和王女士也曾和爱乐维复合维生素片的生产厂家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厂家方面表示,药片出现变质情况与生产方无关,可能是在运输过程或储藏和快递送件过程中出现了问题。“运输过程很漫长,谁也保证不了这期间不出问题。”拜耳方面表示。 闫先生告诉记者,拜耳方面曾派过一位工作人员来到他的家中,表示愿意赔偿,但对方要求将王女士手中变质的药片带回去进行检测,但遭到了王女士和闫先生的拒绝。“因为他一旦拿走了,我们就什么证据都没有了。”闫先生说道。 律师:消费者维权应有理有据有节 “当时之所以选择在京东购买爱乐维复合维生素是因为觉得京东是大品牌,我很信任他,但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当我遇到维权问题时,却没有得到京东和拜耳给出的令人满意的解决方案。”闫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道。 那么,当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遇到问题,该如何正确维权呢?为此,记者采访了容海律师事务所网络与知识产权专业王延军律师。他表示,消费者在维权时应有理有据有节。“消费者在保存好产品外包装、说明书后,应该将变质的药品留样保存,并寻找有关部门进行检验,以判断霉变情况是否与厂家有关。不宜冲动将未拆封的药片拆开,以免在取证时造成困难,造成消费者维权困难。”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翻看王女士购买的爱乐维的网友评价时看到,对于该产品有超过200条的评价表示“产品距离保质期很近”。大部分在2月份购买该产品的网友表示,自己收到的产品生产日期为2015年10月,距离2017年10月的保质期仅剩下8个月的时间。“当时问客服保质期,他说自己看不到,没想到屯了一批货,保质期却这么近,吃不完就要过期了。”一位网友留言到。 那么,电商平台是否应该对消费者披露销售产品批次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在销售临期产品时对消费者尽到提醒义务呢?王律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不过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目前除了天猫超市等少数电商承诺不低于商品保质期的四分之一外,很有会标注出“临期”。王律师表示,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产品前应注意查看产品的各项资质以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此外,商家有义务将产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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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信办责令安居客下架中介违规发布的房源信息

新京报快讯(记者赵实)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安居客房地产信息网站违规发布商办项目房源信息,北京市住建委立即采取行动,会同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对该网站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执法检查。目前,安居客已经下架全部商办项目房源信息,涉事房地产中介公司已被注销备案。   执法检查发现,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商办类房屋用于居住的信息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个人以“独立经纪人”名义发布的,存在违规代理商办类房屋销售或者虚假宣传商办类房屋居住用途的情况。安居客网站作为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对此类信息未核查,违反了本市相关规定。   对于违规发布信息的北京中天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北京恒洋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十四分公司、北京我淘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回龙观分公司等三家房地产中介公司,执法部门已经责令关停并注销经纪机构备案。同时,北京市网信办责令安居客下架全部涉事房源信息,并要求安居客对今后在网站上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充分核实。   此外,在检查中还发现,有部分所谓“独立经纪人”在安居客等网站上发布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业务应当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统一承接,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这类“独立经纪人”及其所在的经纪机构将受到严查。   下一步,市住建委将会同工商、网络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网站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以“独立经纪人”个人名义在网站发布房源信息等行为,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房地产类网站平台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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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放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经营许可证

据新华社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7日为品牌为“首汽约车”的首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品牌为“神州专车”的神州优车(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颁发了深圳首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首汽约车在深圳约有1000台网约车,包括直营和加盟的车辆;而较早进入深圳市场的神州专车拥有可运营车辆约4000台,目前正在转换资质当中。   据了解,深圳网约车许可申办采取了“一站式、全天候、零现场、零费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以互联网入口代替行政许可窗口,申请人可足不出户在线申报,各部门则以网络连接并联审核。   深圳市交委出租车客运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4月6日,共有11家网约车平台申办许可证,其中,首汽约车、神州专车、星星打车、飞嘀打车、女士专车、AA租车等6家平台完成了与市交委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调试工作,而首汽约车、神州专车率先通过审核,正式取得经营许可证。   在网约车车证、驾驶员证许可办理方面,已有3490辆车及833名驾驶员符合办法条件,分别取得了许可告知书和网约车驾驶员证。   按照规定,现有在深营运的各网约车平台须于4月20日前完成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与政府监管平台的数据接入工作,并于5月30日前完成网约车经营者许可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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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7

外媒:阿里考虑扩大银行贷款规模 超50亿美元

4月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知情人士称,阿里巴巴可能将50亿美元的五年期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的筹资金额提高,此前有13家银行核贷。 外媒:阿里考虑扩大银行贷款规模 超过50亿美元外媒:阿里考虑扩大银行贷款规模 超过50亿美元   这13家银行分别为澳新银行(ANZ)、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花旗集团、瑞士信贷、星展银行(DBS)、德意志银行、高盛、汇丰、荷兰安智银行(ING)、摩根大通、三菱日联金融集团(MUFG)、瑞穗银行以及摩根士丹利。   知情人士称,借款人正以俱乐部贷款形式来进行交易。这笔贷款利率为较伦敦银行间拆放款利率(Libor)加码95个基点,综合收益略高于100个基点。1个基点等于0.01%,即1%的百分之一。最低核贷额度为2亿美元。   所筹资金将用于一般公司用途,当中也包括再融资。   外媒称,阿里2016年5月签署一笔40亿美元五年期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吸引26家银行参与。当时贷款综合收益为123个基点。   阿里关联公司,蚂蚁金服近日也启动了30亿美元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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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共享单车规范:用户违规信息计入个人征信

来源:深圳特区报   原标题:深圳出台互联网自行车发展规范 自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共享单车投放规模需与城市承载力适应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徐兴东)深圳现已投放的共享单车达52万辆,每天骑行人次达250万。共享单车在服务市民、方便出行的同时,配套设施不足、管理服务滞后以及乱骑乱停乱放等问题凸显。针对这些问题,深圳昨日正式发布《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共享单车投放规模要与全市或者区域设施承载能力、市民出行需求以及企业线上线下管理水平相适应。同时,该意见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明确要求,收取押金的企业需要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共享单车用户资金安全。   《若干意见》由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交警局联合正式发布,自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深圳市交委提供的数据显示,自2016年10月底摩拜单车进入我市以来,全市互联网自行车迅速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家共享单车企业,注册用户量超900万人。   记者了解到,相比此前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文件主要修订了三个方面的内容。《若干意见》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对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和停放秩序的执法管理;城管部门负责做好绿地、绿道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调整了原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互联网自行车企业应当在本市办理商事登记和备案的强制性条款表述,改为:鼓励在本市提供互联网自行车租赁服务的企业在本市办理商事登记。此外,《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应加强对车辆投放、数据共享、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方面的要求。   规范要点   1、互联网自行车是城市慢行交通组成部分   《若干意见》将互联网自行车定位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主要服务于市民片区中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自行车系统。我市互联网自行车的发展遵循政府鼓励、引导、规范与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由经营企业自主投放车辆并提供租赁服务,政府规范、引导并提供配套基础设施支持。   《若干意见》明确了交通、规划、交警、城管、各区政府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市网信办、市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的分工,按照各自职责鼓励、引导、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健康有序发展,共同做好互联网自行车服务的监督管理。   2、车辆投放要与承载能力以及管理水平适应   《若干意见》明确,投放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性能安全,并在投放前将车辆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报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车辆投放规模与全市或者区域设施承载能力、市民出行需求及企业线上线下管理水平等相适应;   3、共享单车企业应保障用户押金和人身安全   《若干意见》要求企业应建立、健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制度和措施。须设立押金专用账户,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明确事故赔偿机制、流程、标准等,鼓励企业为用户购买保险。《若干意见》还明确提出:企业由于自身经营或者其他原因需终止运营服务时,应提前20日进行社会公告,清退预付金和押金,并通过函件等方式书面告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使用者违法违规信息将计入个人征信体系   《若干意见》要求相关企业,建立用户行为规范和信用评价管理制度,通过对用户不良行为采取扣减信用积分、提高车辆使用的收费标准等措施,引导用户形成良好的骑行、停放习惯。   《若干意见》明确要求,租用互联网自行车的市民,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自行车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或违规停放自行车的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计入个人征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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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超富国银行成全球第10大上市公司 市值2790亿美元

中国科技巨头腾讯周三超越美国富国银行,成为全球第十大上市公司,市值合2790亿美元。 腾讯以消息应用微信和游戏业务著称。周三,该公司股价在香港证交所上涨1.6%,市值达到约2790亿美元,从而小幅超越富国银行,跻身世界上市公司市值榜第十位。 在该榜单中,苹果以逾7000亿美元的市值名列第一,其次是谷歌母公司Alphabet、微软、亚马逊、伯克希尔哈撒韦、Facebook、埃克森美孚、Johnson & Johnson、JP摩根银行和腾讯。富国银行滑落至第11位。目前,世界前10大上市公司中有6家为科技公司,包括市值最高的前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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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立创商城并购知名EDA软件EasyEDA

2017年3月31日,“立创商城并购EasyEDA签约仪式暨信息发布会”在深圳隆重召开。  发布会上,业内领先的元器件电商立创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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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惨败华为:赔8050万元,22款Galaxy手机遭禁售

在这个率先拿到一审判决的专利大战中,有那些亮点值得关注呢?华为对决的三星专利大战,后续将会走向何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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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06

华为维权首案宣判 三星侵权成立需赔华为8000万元

泉州网4月6日讯(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张东亚 文/图)泉州中院受理的华为公司维权案一审宣判——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公司”)等三被告构成对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公司”)的专利侵权,需共同赔偿8000万元。记者了解到,这是泉州中院民三庭成立以来受理的标的额最大的案件,也是华为公司在全国系列维权案中第一个宣判的案件。 被控侵权的几款三星产品 华为发现专利权被侵犯,状告五公司 数据显示,在手机市场上,华为、苹果、三星呈三足鼎立之势。这回,华为公司起诉的对象还有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三星”)、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三星”)、福建省某电讯公司(以下简称“电讯公司”)及泉州某电器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 华为公司称,2010年年初,公司就“一种可应用于终端组件显示的处理方法和用户设备”的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该申请于2011年6月5日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专利号为ZL201010104157.0。该专利目前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华为公司表示,该发明专利共有16项权利要求,涉及此案的有8项权利要求。 据悉,华为公司为世界通讯设备巨头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公司,三星投资公司亦是世界通讯设备巨头。 在起诉前,华为公司进行了大量取证。该公司的代理人在电器公司购买了惠州三星生产的型号为SM—G9300(盖乐世S7)、型号为SM—G9350(盖乐世S7edge)等3款产品。此外,还在电讯公司购买了天津三星生产的型号为SM—J5008(盖乐世J5)的三星产品。同时,华为公司的代理人发现三星投资公司在中国三星电子官网上展示了包括SM—G9300等在内的一系列产品,并提供了相关购买链接和渠道。 华为公司称,经过分析,该公司发现三星的这些手机的技术特征与201010104157.0号发明专利权中的权利要求(合计8项)的所有技术特征一一对应。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华为公司认为5被告共有20多款产品(手机和平板电脑)涉嫌侵权。 华为公司认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大量制作、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三星投资公司、电讯公司、电器公司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销售、许诺销售被控侵权产品,这些行为均侵犯了华为公司对涉案专利享有的发明专利权。 为此,华为公司要求五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资公司连带赔偿8000万元,此外还要求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连带承担华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0万元。 这起案件的证据材料装满了几大纸皮箱,垒起来有数米高。 三星不存在侵权,索赔8000万元无依据 据悉,面对巨额索赔,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资公司非常重视,均从北京聘请了律师前来应诉。 惠州三星辩称,华为公司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存在共同侵权,尤其是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公司构成侵权,且惠州三星也没有实施华为公司所指控的侵权行为。 天津三星则认为,华为公司的诉讼请求不明确,且不成立,天津三星与惠州三星不构成共同侵权。“原告将不同种类的产品,即将手机与平板电脑放于一个诉中提出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是完全不同的诉讼标的物。” 三星投资公司表示,同意惠州三星和天津三星的意见。此外,三星投资公司还表示,华为公司要求赔偿8000万元是没有任何依据的。 电讯公司则未到庭应诉。电器公司则表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最终以法院裁判为准,即使构成侵权,由于电器公司并非该产品的生产制造方,且有合法的进货来源,自己无需承担侵权后果。 一审三公司销售侵权产品超过3000万台 被告到底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若有,如何确定赔偿数额?这些成了庭审的焦点。 “双方都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证据,原告要证明被告侵权,而被告要证明自己没侵权。”经办的张法官介绍,这些证据材料若垒起来,有数米高。因为案情复杂,证据材料多,光开庭的天数合计就有10多天,“这是我作为法官10多年来开庭天数最多的一个案件”。 在双方充分举证的基础上,经过详细的庭审,近日,该案有了一审结果。 法院认为,涉案专利是智能移动终端用户图形操作界面的框架性核心专利,通过该专利的应用,解决了如何使用户简便地在多个分频范围内移动,摆放特定APP图标的问题;此外,该专利的应用,大大提高了系统界面操作的成功率和准确性。然而,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等三被告作为位居全球移动终端前三甲的制造商,在制造、销售的众多型号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中,均使用了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可见该专利的市场认可程度极高。因此,涉案专利具有极高的创造力,对实现移动终端的智能化操作贡献巨大。 那么如何确定赔偿数额?华为终端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数据显示,从2014年第三季度到2016年第三季度,涉案手机和平板电脑合计销售了39237504台,销售金额超过151亿美元。即便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所言,有几款产品不侵权,那么扣除这部分数据,涉案的侵权产品销量仍达到31422259台,销售金额超过127亿美元。据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多次要求惠州三星等三被告提供相应的销售数据及利润率,但它们均延迟或者拒绝提供,因此得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不利后果。 据此,近日中院一审判决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应立即停止对华为公司享有的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侵害;电讯公司和电器公司也得立即停止相关侵权行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资公司应连带赔偿华为公司经济损失8000万元,并支付华为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50万元。 相关链接 2016年5月25日,华为宣布要在美国加州和中国深圳同时提起对三星的知识产权诉讼,要求三星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这些知识产权包括涉及通信技术的高价值专利和三星手机使用的软件。 2016年6月份,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将惠州三星等5被告起诉到法院,索赔8000万元。泉州中院一审审结的这起案件,也是华为系列维权案件中第一个一审宣判的。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2015年国际PCT专利申请数量统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3898项专利,较2014年增加了456项,连续第二年居全球企业之首。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相关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显示,2015年华为向苹果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有消息称,2015年华为与苹果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覆盖GSM、UMTS、LTE等无线通信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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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市值达2790亿美元:超富国银行 跻身全球前10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4月6日早间消息,腾讯刚刚超过富国银行,跻身全球市值最大的10家公司之列。   腾讯股价周三在香港上涨1.6%,市值达到2790亿美元,略高于富国银行。   包括苹果和Alphabet在内,全球市值最大的10家公司目前已有6家是科技公司,排名前4的全部来自科技领域。(书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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