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云网(微信号:ilieyun)深圳】 6月14日报道(文/吕若邻)
创业与长跑
采访当天,黄翔一身休闲装扮:深色短T、牛仔裤、运动鞋,神色中带点知识分子气质,不像一位CEO,更像一名休假中的律师。
他说话不疾不徐,音调偏轻,语速较慢,不过,一旦谈及产品的细节处,他仍会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告诉你,他为何要这么做,以及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黄翔的履历令人称羡:法学本科毕业后,就进入律师行业,从此沉浸近十年——他在2009年进入国内某大型律所,先后代表该律所在厦门与深圳两地创建并管理两家分所,是该律所历史上最年轻的合伙人,此后与友人联合创立瀛和律师机构,宣扬“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法律服务”。
他告诉猎云网,自己就两个爱好:创业和长跑,在他看来,此前创建律所的经历,也是一种“创业”,不过,一个有意思的矛盾是,恰恰因为创业,他跑得越来越少,因为“太忙”。
目前,黄翔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出差中度过的:洽谈合作或者融资,最直观的例子是,在本次采访结束后,黄翔便立马要奔赴机场。
是的,这名工作狂从律所合伙人跨界成企业创始人,他开了一家公司,打造了一个SaaS平台,面向互联网场景下的投资与交易行为,提供电子合同及电子文件在线签署服务。
产品名字很好记,就叫法大大,slogan是“守护互联网时代的契约精神”,2014年11月份上线,截至目前,平台已累计签署合同500万份,日均签署7-9万份,注册用户共142万名,服务企业110家,其中P2P公司占比90%。
与此同时,在2015年1月份,法大大团队便已获得上海复励及瀛和律师机构联合创始人400万元的天使投资,并于2015年8月份完成信天创投领投、复励跟投的1500万元A轮融资,另据透露,其A+轮融资亦已基本敲定。
而有关长跑与创业,黄翔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契合点——经营好一家企业,需要长跑的坚持、毅力以及韧性,他表示,法大大身处互联网浪潮,固然是要跑得快一点。
我只是法律圈里比较爱折腾的那波人
在大学毕业后的十余年时间里,黄翔做了一系列在外人看来已经“蛮成功”的事情,而就在足以坐享其成之时,他却选择跳出律师行业这个舒适圈,投入互联网创业浪潮,这在他人看来,或许有些“不可理解”。
黄翔并不完全同意猎云网对他的定位,他自解道:“我在法律圈里也谈不上成功,只能说,我是这个圈子里比较爱折腾的那波人。”
正因为“爱折腾”,他早早便开始关注互联网、关注新趋势,与另外6名伙伴联合创立的瀛和律师机构,就是第一次尝试。
成立于2013年的瀛和律师机构倡导互联网精神,并以O2O形式提供法律服务,在全国各地已设立分所50多家,律师队伍超1000人。
在创建瀛和的过程中,黄翔与其他几名联合创始人一直在探索法律的互联网转型,他们认为这是不可避免的趋势,所需找到的只是一个可靠的切入点。
因此,瀛和除了试验O2O法律服务外,还起到项目孵化作用,几名创始人基本都有互联网创业方面的尝试,“可以说,法大大也是瀛和孵化出来的。”
而“创立一个互联网法律平台”的想法萌生于2013年年底,黄翔找来失联多年、且擅长技术与销售的高中同学林开辉,以及早期律所的合伙人兼电子证据专家梅臻律师,于14年初便敲定好产品雏形,确定做电子合同,到该年11月份,法大大的Beta版本就正式上线了。
为什么是电子合同?
“签订一份合同,意味着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开始。”黄翔说。
简而言之,开始任何法律服务之前,都必须签订合同,所以电子合同是一个“入口”,并且相比通常的法律服务模式,电子合同的签订更加高频和场景化,因为高频,所以有机会。
与此同时,国家在2004年便已制定《电子签名法》,但一直以来,电子签名却没有得到更好的推广和普及。
黄翔指出,此中最大的原因是:以前的电子签名行业一般以底层技术获利,用技术服务于某个项目,如银行的U盾,这不仅造成购买成本过高,也使合同/证据只被一方当事人所掌握,是一种不平等关系。
于是,一个平等、中立的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署、证据托管SaaS平台便有了机会。
电子合同应该成为基础设施
在黄翔眼中,我们身处这样的时代——互联网改变了商业格局,“颠覆”了部分行业,打破了原有规则,人们为此而喝彩,但有一个问题:规则被打破之后必须重建,不然商场成丛林,暴戾而无序,因此,“合规”是趋势,也是发展之道。
那么,互联网企业如何合规?契约可以为其出一份力。至于如何缔造契约,与互联网最契合的形式自然是“电子”,以电子形式呈现的合同,是黄翔心中的那个“趋势”。
有关纸质合同的劣势与电子合同的“趋势”,黄翔举了两个例子,比方说,法大大日均签订合同8万份,若换成纸质版,每份合同平均需要3张纸,一共就是24万张,这不仅效率低、托管难,还非常不环保。
另一个例子是,法大大服务的一家大型企业,此前每年用于合同的快递费用为500万元,“这个成本完全没必要花。”
对于未来,黄翔作出了自己的预测:“随着电子商务范畴的扩大、线上交易行为的增多,电子合同会成为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如互联网金融以及做大了的O2O旅游、团购等,他们都需要签订大量合同,以我们服务的某OTA平台为例,他们每年跟下游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就有100多万份。”
我们签订合同,最终是为了保障权益
在黄翔看来,相比签约行为,更重要的是签署合同的目的,“我们签订合同,最终是为了保障权益。”
对于法大大而言,用户的权益从两方面得到保障:一是合同背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这是产品的核心;二是服务流程的衍生与体验的优化。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由《电子签名法》赋予,在此基础上,法大大为每位实名认证用户提供与身份证绑定的数字证书(CA),证书具有唯一性,同时,已经签署并生效的合同文本会存储在法大大云端,用户随时可以下载来取阅、调用,起到证据托管作用。
至于安全性,法大大已通过ISO/IEC27001:2013国际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安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二级,并获得了国家密码管理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销售许可证》。
值得一提的是,为免用户之忧,法大大还与众安保险展开合作,由众安为其电子合同进行承保,假如信息泄露或电子签名被裁判无效,用户均可获赔。“我们是首家获得保险公司承保的电子合同平台,”黄翔说,“这可并不违反广告法噢。”
另一方面,合同还是众多法律服务的“入口”,因此签订合同之后的衍生服务便顺理成章,而服务的目的,就是在优化体验的基础上,保障用户权益。
目前法大大设有法律呼叫中心和合同模板库,前者为用户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后者收录有两百多份合同模板供用户选择。同时,法大大还会不定期为用户开办培训课程,传授维权知识。
此外,为进一步保障用户权益,自2016年1月起,法大大与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达成合作,只要用户在平台上签订合同并选择添加对应的仲裁条款,若出现合同争议纠纷时,即可在线提交申请,实现“一键仲裁”。
所以,黄翔对法大大的最终定位是以契约为中心的工具-服务型平台,他强调产品的工具性,且不以众多法律服务交易平台为竞品,但也确信法大大不仅仅是一个第三方工具,它自有其服务模式与理念。
(法大大“三点一刻”栏目)
互金只是一个开始
互联网金融是法大大切入的第一个领域,黄翔从P2P的交易流程中看到契机,这是一个对合同存有巨大需求的行业,更便携与高效的电子合同对其具有天然吸引力。
当然,万事开头难,团队刚成立时仅有7个人,产品上线之后,获客全靠几名成员动用自身资源,一开始的进展不算顺利——作为CEO的黄翔,也加入了产品的“推销队伍”。
直到第一家P2P企业被吸引,继而达成合作,事业才算真正起步,接下来,产品开始在该圈子内形成口碑,好比一个滚动的雪球,它会越来越大,且大得越来越快,在15年3-9月间,法大大完成了用户的原始积累。
目前法大大服务有PPmoney、投哪网、积木盒子、有利网、银豆网、鹏金所、随手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总数近100家。而法大大的A轮领投方信天创投,也是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和SaaS行业多有关注,才与法大大迅速达成协议。
不过,法大大既得益于此,也因此而遭受质疑,事因是自去年以来,P2P行业频繁出事,一股倒闭浪潮令人心颤,一名业内人士便曾向提出疑问:“法大大还能靠P2P发展下去吗?”
黄翔对质疑并不担忧:“P2P出事风波对法大大影响其实不大,这是因为,既然对方已经有意来使用电子合同了,那么一定是在意’合规’的企业,另一方面,我们也会对所服务的企业进行评估。”
与此同时,黄翔表示,积累P2P用户只是法大大的第一阶段,在15年9月之后,法大大已开始接触旅行、O2O、B2B行业,目前携程、美团、同程旅游皆是法大大的用户,“法大大当然不会只局限于互联网金融。”
让黄翔心怀自信的是:法大大合同签约量从0到200万,团队用了10个月的时间,而从200万到500万,仅花了3个月。
市场里的人多了才不会孤独
放眼西方,电子合同虽同属新兴市场,但已日益成熟,生活中的应用场景越来越多,第三方签署平台发展迅速,如美国的电子签约领先者Docusign,在去年便已获得F轮融资,估值20亿美元。
而反观国内现状,《电子签名法》虽在12年前便已颁布,但真正的第三方在线签署平台,也是近两年才正式起步,至15年下半年开始加速发展。
黄翔坦言:“15年上半年,法大大刚上线不久,那时电子合同这个概念还很少有人提及,于是我们逮住人就讲什么是电子合同,这东西有什么好处啊,那时候在市场里还挺孤独的。”
“孤独”是黄翔对当时市场的体察与描述——热度低、对手少、略显冷清,但短短半年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竞品开始增多,竞争日渐激烈。
在黄翔眼中,一个新兴市场,首先要有足够多的人进来,不然玩家太少,发展潜力就存疑,“让别人开始关注这个领域,它才会有更大的机会,所以,竞品多了其实不算坏事嘛。”
当然,竞争仍无法回避,相比云签一类的竞品,黄翔认为法大大的核心差异性在于其背后的理念,及由理念带来的用户体验优化,“法大大看重合同背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它不单纯为签订电子合同而生,它更重要的作用是,帮助用户解决由合同而产生的一系列需求。”
互联网、契约精神与独角兽
科技与互联网改变了商业格局,也改变了我们的行为方式乃思维模式,至于我们对各类“法律”的理解,或许亦已在悄然改变中。
正如知识版权是印刷时代的产物,互联网时代之后,人们开始提倡信息免费共享,对网络版权之保护与处理的争议至今未熄。
那么,古老的契约精神是否仍然适用这个碎片化且混乱已久的互联网呢?
在黄翔看来,答案是肯定的。他承认,互联网对法律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有些法律问题在之前根本不可想象,这需要从业者们重新思索。但所谓的契约精神,其背后的核心是诚信与秩序,诚信是任何时代的任何个体都需要的,进一步讲,恰恰因为现今互联网的混乱,我们才需要用契约去规范它。
正基于此,黄翔才为法大大写下了那句slogan:“守护互联网时代的契约精神。”
同时,也是为了将契约精神发扬光大,黄翔才给产品取名法大大:“法大大,其实就是将法律与契约精神最大价值、最大范围传递出去的意思。”
而法大大的Logo亦寄寓了黄翔对法律的热情——一只独角兽,独角兽又名獬豸,是古代神裁制度下产生的著名神兽,又称法兽,它能辨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是“正义”的化身。
显而易见的是,独角兽还是一个双关语,它的另一个所指是大多数创业者的终极目标——成为一家估值10亿美元的企业,黄翔说:“电子合同的签署过程具有交互性,由此也带来用户黏性,所以这个行业是会出现巨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