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直通IPO,文/韩文静
近期,上市公司广汇物流公告披露,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该行政处罚告知书,广汇物流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5.98%。
也就是说,在2022年度、2023年上半年这一年半中,广汇物流合计虚增营收约31.59亿元,虚增利润合计约6.78亿元。
中国证监会认为,广汇物流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针对以上违法行为,中国证监会拟对广汇物流处以罚款500万元,另有9名高管拟罚款1400万元,拟总罚款金额高达1900万元。
具体来看,《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对于广汇物流 2022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杨铁军、赵强、刘栋,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王玉琴、王国林、何海。对于广汇物流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赵强、刘栋,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王国林、何海。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并充分考虑主动纠正及配合我会调查等相关情形,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会拟决定:
一、对广汇物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
二、对杨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三、对赵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刘栋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
五、对高源、崔瑞丽、康继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六、对王玉琴、王国林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20 万元罚款;
七、对何海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早在2024年4月28日,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41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彼时,广汇物流表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在立案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随着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落地,依据告知书载明的内容,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广汇物流已于9月2日停牌一天,并将于9月3日复牌,股票简称将变为“ST广物”。
在近期市场波动的背景下,广汇物流紧急抛出了一份增持计划。
9月2日晚,广汇物流公告,收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广汇集团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9月3日起6个月内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5亿元、不超过3 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同属“广汇系”的广汇汽车刚刚于2024年8月28日从A股退市。退市当日市值仅剩下64.71亿元。广汇汽车多次在财报中表示,“价格战”对汽车经销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广汇汽车再度承压。
广汇物流、广汇汽车、广汇能源、合金投资同为广汇集团旗下A股上市平台,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是新有“新疆首富之称”的孙广信,他曾一手缔造了庞大的“广汇系”商业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