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云网(微信:ilieyun)北京】10月31日报道
昨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上市与审核4件基本业务规则及6件配套细则和指引,上述业务规则自11月15日起施行。
这4件基本业务规则包含上市规则和3件审核规则,即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再融资审核规则和重组审核规则。
从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看,其中,公开发行并上市方面,总体平移精选层晋层标准作为上市条件,保持包容性和精准性。同时,落实注册制试点要求,明确了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组建上市委员会。余股配售由“按时间优先”调整为“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
组建上市委员会,并设立重组委
公开发行并上市方面,总体平移精选层关于盈利能力、成长性、市场认可度、研发能力等晋层标准作为上市条件,保持包容性和精准性。同时,落实注册制试点要求,明确了交易所审核与证监会注册的衔接分工,组建上市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把关作用。
发行承销制度方面,则保留询价、直接定价等多样化发行定价方式。
但对余股配售进行了优化调整,由“按时间优先”调整为“按申购数量优先,数量相同的时间优先”,缓解投资者集中申购压力。与此同时,强化报价行为监管。
在上市公司融资并购方面,再次明确了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程序与自律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构建了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并行的多元化融资工具体系。
在发行机制方面,明确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需由证券公司保荐承销,明确了主承销商在发行定价、发售过程中的责任,并且引入了竞价发行机制。
除此之外,还设立了并购重组委员会,以此提高重组审核的专业性和透明度。
北交所不再实施,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
在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方面,制度要求与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接轨,不再实行主办券商制度,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的持续督导。
同时,充分考虑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强化公司自治和市场约束。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上市规则》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调整:
一,明确上市负面清单中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影响期要求,即申报前36个月内未按规定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的,不得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
二,进一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适当延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的持续督导期延长至3年和2年。
三,保持制度延续性,明确新三板挂牌期间依法实施的股权激励可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继续实施,限售、行权等安排保持不变。
四,为防止公司通过披露不可信的财务报告规避财务类强制退市,在保持财务类退市指标总体不交叉适用的前提下,对审计报告类型适当从严要求。
中国“版纳斯达克”
9月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官宣设立。
北交所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将极大地解决目前存在的不足和短板,而且以示范拉动效应,活化与优化整个中小企业的投融资环境。
据证监会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将一方面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一方面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
由于北交所主打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也因此被定义为“中国版纳斯达克”。
根据此前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来源有两个:一精选层公司,直接无条件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二创新层公司,挂牌满12月后,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成为北交所上市公司。
截至目前,已经挂牌精选层的公司合计68家,根据安排,广脉科技将于11月3日挂牌精选层公司,这69家公司将平移北交所,成为首批北交所上市公司。
据统计,目前68家精选层公司分布于医药、机械设备、新材料、信息技术等行业。从今年三季报来看,68家精选层公司三季度业绩整体表现良好,66家公司实现盈利,其中45家归母净利润在3000万元以上,占比为68.18%;8家归母净利润超过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