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云网注:“盗版就是违法、维权天经地义”。这个说法当然是对的,但是,视觉中国这件事,绝不是这么简单的。维权是对的,但是把维权作为商业模式对吗?文章来源:PRphoto(ID:PRphoto)作者:储璨璨。
本来我不想说太多,但朋友圈很多摄影师朋友纷纷站队力挺视觉中国,我就觉得应该站出来说点什么了,大家的逻辑很简单,“盗版就是违法、维权天经地义”。这个说法当然是对的,但是,视觉中国这件事,绝不是这么简单的。
1,维权是对的,但是把维权作为商业模式对吗?
我们注意一下人民日报的这篇评论,这短短几句话可不简单,那是经过充分了解和思考之后的总结,其中就提到“商业模式”四个字,这四个字其实就是视觉中国真正出问题的地方。
什么叫把维权作为商业模式?就是把通过维权获取收益的手段当成公司一项重要的利润来源。这样做有问题吗?当然有!
一般意义上的维权,就是我发现有人未经授权使用了我的图片,要让其停止侵权,当然也可以主张赔偿,但重点是消除侵权的行为。
但如果把维权当成商业模式呢?那就意味着目标不是消除侵权,而是鼓励侵权了,因为只有侵权增加,维权带来的利润才会增加,所以有人指控视觉中国钓鱼执法,很多人不相信,但我认为,根据经济规律和人性特点,一旦把维权当成商业模式,那钓鱼执法就是必然会发生的。
这样的公司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观?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自媒体痛恨视觉中国的原因,我相信不光是因为自媒体侵权,视觉中国维权导致怀恨在心那么简单。
视觉中国在处理侵权纠纷的过程中透露出来的价值导向和疯狂趋利的态度才是让大家不齿的真实原因。
经纬中国的张颖曾经发文说的就是这个事:
总有一天,果然被他言中。
2,视觉中国一直把提高版权意识挂在嘴边,那视觉中国自己的版权意识怎么样呢?
给大家说个我经历的真实故事,我差点把视觉中国给告了,因为侵权,是的,是我告他,不是他告我,视觉中国这家公司的版权意识究竟怎么样?
从这个故事里你就能看出端倪了。
我们公司(PRphoto)去年受一汽-大众的委托拍摄了一场宝来新车发布会,我们拍摄的现场图片被一汽-大众作为发稿图片发给了到场的数家媒体使用,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匪夷所思的事情来了,其中一家汽车媒体收到了律师函,是的,来自视觉中国的律师函,声称这几张照片的版权在视觉中国手上,该汽车媒体侵权。
一汽-大众就开始调查,调查的结论就怀疑是PRphoto把照片上传了视觉中国。
我们当然不能背这个锅,PRphoto内部有严格的规定,严禁摄影师向图片库传图。事后几经周折,发现是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山东摄影师粱孝鹏把照片传上了视觉中国,他的照片从哪儿来的呢?也是一汽-大众发的公关稿……
这位粱孝鹏大概以为公关稿可以随便用,没有版权问题,就一时财迷心窍把照片上传了视觉中国,而视觉中国拿到图片就觉得他们已经取得了这些照片的版权,就开始告其他那些刊用了新闻稿的自媒体。
大家没有觉得这中间少了点什么吗?随便一个摄影师只要上传图片,视觉中国就认为它取得该图片的版权,这是不是太草率了点呢?一点都不用核实、验证、监管吗?现在你知道国徽、国旗的照片为什么在视觉中国的稿库里面躺着了吧?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视觉中国的网站打不开了吧?里面有太多炸弹需要清理了!
我们再看看视觉中国的工作人员对这件事情的回应:请注意,以下这些沟通是在我们向视觉中国发了律师函之后的沟通,换了一般自媒体都已经吓得尿裤子了,但视觉中国法务部这位名叫唐莉莎的女士依然相当自信和镇定。
这是1月16日接到律师函过后的回复。
我们来看看唐法务所说这些所谓原片的证据是什么?
所谓的原片证据,竟然是几张只有不到200K的电脑屏幕翻拍图?!!您是不是误解了原片的意思??!
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唐法务小姐又回复如下:
这次提供的证明是这样的:
拜托,随便一张照片都有这样的信息,根本不能作为是他拍摄的证据好吗?
那好,现在请你告诉我,你从视觉中国法务部这位唐小姐的沟通当中,看到版权意识了吗?看到最基本的法律素养了吗?我猜她们日常接受的训练都是作为原告的一方,根本没有作为被告的行事经验吧?
当然,这只是视觉中国法务部的一位员工而已,作为整个视觉中国,说他们没有法律意识是没有道理的,利用合同条款来开脱自己的法律责任这一条还是用得很熟练的。
3,通过法律条款把责任都放在别人身上,然后自己丝毫不履行监管职责,这就叫有法律意识吗?
我们来看看视觉中国的创始人柴继军先生是如何回复这件事的,柴先生我是旧相识,正是因为这个关系,我才没有立刻起诉视觉中国,给他们留下一个处理的机会。在遇到完全不懂法的唐法务小姐之后,也是我主动拉柴先生进来解决问题。
因为柴先生毕竟懂行,所以问题很快搞清楚,但这个处理措施你是不是觉得眼熟?
1,图片下线;
2,责任在上传该照片的摄影师身上。
所以我们来看两个逻辑:
1,如果视觉中国抓到自媒体侵权,绝不可能删除照片就可以了事。但是别人抓到视觉中国侵权,他觉得下线就可以了;
2,视觉中国在跟摄影师的合同中写明,摄影师需自行解决图片的版权问题。有了这一条保障,所以只要摄影师上传视觉中国就视为取得版权,如果自媒体盗用,那就是自媒体的问题;如果照片本身版权出了问题,那就是摄影师的问题;反正没有视觉中国自己的问题。
多么严密的逻辑!你怎么能说他们没有法律意识呢?!不但有法律意识,而是就是利用法律来获取垄断利润呀!但是这样利用法律来规避自己的责任、义务以及获取利润是不是太聪明了一点?因为以上几点的原因,我想你已经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了
4,这个口口声声要捍卫图片版权的公司,他的稿库里究竟有多少图片的版权是干净的呢?
呵呵,鬼才知道。综上所述,再次向摄影师朋友们表明我的态度,
1,视觉中国并不冤,某种程度上讲,这是它要还的;
2,视觉中国虽然打着维护摄影师权益的旗号,但其实,摄影师只是它的工具和炮灰,别太高估了自己的份量;
3,别以为没有了视觉中国,摄影师就彻底失去了保障,打破图片行业的垄断局面才会迎来摄影师真正的春天。
4,别总是觉得自媒体才是那些偷图片的人,很多摄影师自己也是偷图片的人,比如那个把PRphoto的图片上传到视觉中国去卖的粱孝鹏摄影师,你的行为已经对PRphoto的声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这笔帐我会很快找你算的,你最好主动来找我。
文章的最后,再给大家推荐两个比较到位的评论:
一则来自王星,一则来自牛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