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lady (微信号:ITlady)
2013年8月,乐视“传”要推出4K的乐视TV,然后是4个月的沉默。2013年12月31日,创维正式发布了旗下的4K互联网电视。这事儿首先说明了互联网企业(暂且把乐视当成互联网公司)和传统企业的不同:一个先说再说,筹办中的公司也可以说成是准上市公司;一个先做再说,没有实实在在的产品,就什么都先别说。
乐视的故事讲的很好听,也赚到了眼球,也推高了股票;小米电视更是让家电企业惶惶不可终日——要被颠覆了!——这都是媒体的解读,家电企业怎么想?其实只有三个字——危机感——而已。
的确,从市场数据来看,互联网企业还远远称不上“颠覆”电视行业。2012年,国内电视出货量达5700万台,其中平板电视出货量为4200万台。作为唯二独立涉足电视产业的互联网企业,根据公开数据,乐视和小米2013年的总销量相加,极为乐观的估算也不超过20万台,210:1,这样的量级显然和颠覆相差甚远。互联网喜欢说“几何式”、“爆发式”增长,或许近几年就会出现这样的爆发,然后打垮家电企业?纸上谈兵容易,能做到的几率不超过明年台湾回归。
电视是重资产行业,生产、售后、运输,无不需要人力和设备堆砌,而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这些是绕不开的门槛。互联网过于重视概念,idea就是资本,但电视虽不是最复杂的家电,却是最需要综合实力的屏幕。对于设计生产售后等一系列条件,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代工、合作解决,但有实现的路径并不代表是最佳的方案,别人的总不如自己家的可靠。电商企业为什么做物流?顺丰为什么又要做电商?只有重资产能最优实现的环节,恰恰是互联网企业短时间内办不到,价值观和理念阻碍他们去做的。
乐视的4K电视早早说要做,却5个月没动静;小米发布电视要先预约再几百台几百台的发售;创维一声不响突然就正式发布了4K电视;TCL爱奇艺发布互联网电视当晚就开放购买……风格不同的同时,生产能力和配套服务也是一大原因。
另一个互联网公司难以企及的环节是销售渠道,虽然大部分电视都要比手机便宜,但消费者购买大家电远比数码产品谨慎,加上区别于快递的物流运送,以及远远大于电商用户的普通消费者人群,都使得传统家电企业的线下渠道成为对抗互联网企业的杀手锏。2013年,创维在全国的门店数量达到4000家,这还不包括有创维电视产品的国美、苏宁、大中等家电卖场和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连锁超市。而相比之下,乐视和国美达成包销十万台的合作是互联网企业在线下渠道的唯一尝试,并且这种模式下,不菲的渠道费压迫地乐视依靠近成本价抢占市场的战略已经没有盈利空间。
根据公开资料,创维、TCL这样的传统家电厂商员工都在3万人以上,有着互联网圈看来土豪级的厂区和大楼,甚至房地产、酒店这样的产业;而互联网圈内,除了BAT,几家有着自己的办公楼?场地基本靠租,渠道基本靠买,生产基本靠借,售后基本靠骗,在50寸屏2999元之外,电视还有着更多需要重视的附加值。
电视企业的互联网化唯一的短板在技术,唯一的缺陷在内容。但这两点,都并非硬资产那般需要巨额投入和时间才能弥补,技术靠人才,内容可以通过合作和购买。需要单独拿出来说的是TCL和爱奇艺,硬件+技术内容的合作模式,很好的弥补了家电和互联网企业互相的短板,唯一的问题只在于深度合作需要大量的协调沟通成本,这大概也是其4K电视晚于创维的重要原因。
互联网的腥风血雨、你死我活是媒体关注的,尤其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而家电企业走过的路则要凶险百倍,30年竞争历史的经验迫使创维TCL们有着日本人般无时无刻的危机感,事实上在大势面前他们也已经在行动:创维酷开电视在天猫双十一的销量就达到近6万台;TCL爱奇艺电视发布4个月内销量破10万台,并且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电视企业已经有将平板电视全线互联网化的趋势。
家电厂商做互联网电视其实并不比互联网公司晚,只是不习惯互联网思维和营销的家电企业在舆论战上水土不服,赢了市场,输了口碑。在互联网圈中,他们如同横店出产的电视剧中的鬼子一样不堪一击,但实际上,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