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空空狐事件的互撕升级,昆仑万维周亚辉因空空狐创始人余小丹的二次不实言论给他带来的名誉伤害,已向余丹本人发送律师函。
在律师函中,周亚辉进一步澄清,其约定的2600万元投资已经全部到位,余小丹所说的4500万元出资义务本为已作废协议中的约定。
律师函显示,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受周亚辉委托,敦促涉嫌侵权方(余小丹)立即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包括删除不实言论、公开赔礼道歉等。若三日内涉嫌侵权方没有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周亚辉将立即依法提起诉讼,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将由违法者承担。
此外,律师函中还表示,对其中涉嫌的渎职、挪用、侵占公司财产等违法及违反基本职业操守的行为,周亚辉将依法做进一步调查,并保留根据事实与法律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2016年12月,空空狐创始人余小丹曾发文《20天》,自述重病期间个人股权由90%降为10%,公司被投资人周亚辉控股,自己也被资本踢出局。2017年5月5日,空空狐再次发布微信文章《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爆料了“空空狐事件”后续,称把项目关闭未被告知,会用仅有的10%股份交换“空空狐活下去”。
5月6日,昆仑万维周亚辉发文回应表示,余小丹把全部责任推到投资人身上,是在进行一次“断章取义,拼凑故事”的自我包装炒作。鉴于余小丹的二次不实言论给他带来的名誉伤害,已向余丹本人发送律师函。
针对此事,昨日余小丹进行了回击,余小丹发文表示说:“周亚辉发文章说我是为了炒作,全文从头到脚泼脏水侮辱,关于自己摘得干干净净。我对周亚辉不泼人格脏水,这里还是只说他作为投资人不专业。”文中,她还回应了周亚辉发布文章里面的每个“黑”点。
以下是周亚辉委托律师发布的声明: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受周亚辉先生之委托,就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事宜,郑重声明如下:
一、2016年5月16日,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重庆一点点科技有限公司、余丹、重庆余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源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中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达孜铧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及周亚辉先生共同签署《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
该协议约定周亚辉先生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600万元。该2600万元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
该协议第11.3条明确约定:“各方于2015年12月31日签署的《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于本协议生效日自动解除”。基于此,涉嫌侵权方所反复对外陈述的4500万元出资义务实际为已作废协议中的约定。
二、2016年底公司经营陷入困境后,除南通中欧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外的上述各方共同签署了《关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周亚辉先生与北京一丢丢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贷款协议》。
周亚辉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分别提供投资人民币500万元、提供贷款人民币200万元。该共计700 万元款项已全部支付到位。
三、基于上述事实,周亚辉先生已完全履行其投资义务。同时,所有投资均为周亚辉先生个人投资,接管方亦为周亚辉先生个人,与昆仑万维上市公司无关。涉嫌侵权方恶意混淆视听,对周亚辉先生个人及昆仑万维均造成了无法估量的声誉损害。
四、对于一切诋毁、不实陈述等侵害周亚辉先生名誉权的行为,本所已根据周亚辉先生之委托于2017年5月6日向涉嫌侵权方发送《律师函》,要求立即停止侵害行为。
然而,涉嫌侵权方置若罔闻,于2017年5月7日继续通过新浪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刊发侵权言论,并广为传播,严重侵害周亚辉先生的合法权益。
经周亚辉先生授权,本所已依法调查、核实相关事实并对证据进行保全。本所现再次敦促涉嫌侵权方立即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包括删除不实言论、公开赔礼道歉等。
若三日内涉嫌侵权方没有停止并纠正违法行为,周亚辉先生将立即依法提起诉讼,因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将由违法者承担。
五、对其中涉嫌的渎职、挪用、侵占公司财产等违法及违反基本职业操守的行为,周亚辉先生将依法做进一步调查,并保留根据事实与法律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