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云网(微信号:ilieyun)】5月12日报道(编译:堆堆)
编者注:本文作者为Mahesh Vellanki,红点投资的副总裁,曾于花旗银行担任投资分析师。
投资者们都喜欢拿相同性质的公司进行比较,比如说Uber和Lyft、Facebook和Twitter,LinkedIn、Priceline以及Expedia等。比较性质类似的企业是一场重大的脑力活动,它可以拓宽投资者对于公司或是市场的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宗比较案例就是GrubHub与Just-Eat。
非常有趣的一点是:GrubHub和Just-Eat这两家公司竟然是惊人的相似。两家公司都是在线订餐平台,都成立于2000年以后,并且采用了类似的市场模型。它们都将提供外卖服务的餐厅整合到了同一个平台上,之后顾客就可以在线订购这些餐厅供应的食品。它们一般会抽取订单价值的10-14%作为平台费。最神奇的一点是,这两家公司的运营地区完全不一样(Just-Eat主要是在英国提供服务,而GrubHub则是在美国提供服务),它们之间也丝毫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然而,这两家公司就像是双胞胎一样。
GrubHub和Just-Eat都选择在2014年4月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时间仅间隔一天。GrubHub是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而Just-Eat则是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另外,两家公司获得的指标几乎一模一样。Just-Eat的股本价值为28亿美元,而GrubHub的股本价值为29亿美元。2013/2014/2015年度 Just-Eat的营收分别为1.54亿/2.35亿/3亿美元,与此同时GrubHub的营收分别为1.7亿/2.51亿/3.33亿美元。两者的税前息前折旧摊销前获利率都接近30%-35%。自然而然,两家公司的营收倍数以及企业估值倍数也是相似的。
尽管两家公司存在如此多的共同之处,但是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后两家公司却开始“分道扬镳”了。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IPO之后两家公司的股票走势。
上图红色曲线为Just-Eat,蓝色曲线为GrubHub。
从2015年4月开始,GrubHub的股价开始下跌,而其双胞胎兄弟Just-Eat的股价仍然保持上升趋势。到今天为止,Just-Eat的市场价值达到40亿美元,今年营收达到5.18亿美元,税前息前折旧摊销前获利率为29%,公司正以7倍的营收倍数和25倍的企业估值倍数不断发展。而与此同时,GrubHub的市场价值仅为21亿美元(近乎Just-Eat市场价值的一半),今年的营收将为4.58亿美元,税前息前折旧摊销前获利率为28%。这意味着营收倍数约为3.8倍,而企业估值倍数为13.7倍。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了两者之间的差距呢?为什么相比Just-Eat,GrubHub开始减缓发展、表现不佳呢?其答案与市场环境和竞争有关。
美国的食品外卖市场要远比Just-Eat占据的市场大得多,但是它也有其特殊之处。对于刚刚起步的公司来说,美国在食品方面拥有汽车穿梭餐厅的文化,而英国更偏向餐厅外卖服务。在美国,60%的食品订餐市场都是自己取餐的,这一比例要远远高于英国。此外,美国仅有10%的外卖是在线进行预订的,而英国在线订餐的渗透率为30%-35%。在个别像纽约这样的城市(纽约拥有成熟的市场且与伦敦类似),GrubHub用户很多,但在其他区域,公司的影响就不那么大了。鉴于美国很多餐厅都不提供外卖服务,许多进入市场的新创企可以采用“最后一公里”的配送模式,此举对于GrubHub的业务造成了威胁。像Postmates、DoorDash这样的初创企业(多亏了给力的融资环境)以及亚马逊、Uber等知名企业都开始进军配送领域。在纽约之外的其他区域,GrubHub被迫改变了自己的业务模式,向用户提供管理式配送服务(这是一项成本很高的计划)。据此,分析员们开始减少对公司的收入预计并且降低对于企业未来的展望。
相比之下,Just-Eat则可以避免上述提到的大部分问题。英国是Just-Eat业务的主要组成区域,它不但人口众多还非常密集。这是一个人们习惯了在线订餐、购买食品杂货的国家。此外,大多数餐厅都愿意配送食品,这也使得Just-Eat的价值主张(公司通过其产品和服务所能向消费者提供的价值)变得更有吸引力。目前,Just-Eat大约占据了85%-90%的市场份额,盈利也在持续上升。尽管物流领域存在一些竞争(主要来自一家叫做Deliveroo的初创企业),但至少从近期来看,这家初创企业还不足以威胁到Just-Eat的业务。
通过比较GrubHub与Just-Eat,我们可以意识到垄断企业的强大力量。垄断往往能带来更高的利润,还能建立起更具竞争力的“护城河”——抵御竞争对手带来的威胁。单纯就美元而言,美国声称自己拥有更大的市场,但市场上往往会有一些其他因素在起作用,这甚至会影响最具发展前景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