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开180%市值超130亿,“宁王”收获一个IPO
高开180%市值超130亿,“宁王”收获一个IPO
携程Q3大“赚”,但还能更“赚”
携程Q3大“赚”,但还能更“赚”
较劲的Q3:乐观者李斌,“史上最强”何小鹏,李想开上法拉利
较劲的Q3:乐观者李斌,“史上最强”何小鹏,李想开上法拉利
捷豹重生改命,LOGO大变样,马斯克:你们还是卖车的吗
捷豹重生改命,LOGO大变样,马斯克:你们还是卖车的吗
立即打开APP
里味儿
私信
17

武汉光谷创业十条新政,设立2亿专项资金惠及800余企业

2016-01-26
政府双创
武汉创业利好。

【猎云网武汉】1月26日报道(文/王安远)

1月22日,武汉东湖高新区“互联网+”创新发展大会在光谷资本大厦召开,200余名互联网行业人士与会,共同探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互联网+的发展方向以及政策方针。猎云网作为合作媒体出席了本次活动。

会上发布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互联网+”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新政策共有十条,主要内容包含设立专项资金、宽带补贴、奖励、电商、智能产品等方面。

针对互联网+企业发展痛点予以重点支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示范应用、创新创业、企业培育引进、人才资本集聚等多个层次。

其中,安居基金的设立为东湖高新区首创,首期将拿出3000万元,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招才留人。“互联网+”重点企业骨干人才在光谷购置首套房,可按最低首付款获得借款支持,每人最高可达30万元,借期5年。

去年年末,一篇火热了武汉创投圈,题为《2015年中国大陆最宜创业城市排行榜》的文章,根据新三板挂牌公司数量、国家级创新创业积分排名、本科以上院校科研力量排名的加权三项指标,将武汉排在了仅次于北京之后第二的位置,引起了众人的关注。武汉作为华中地区的创业高地,除了人才储备充足,创业政策也不断出现利好,为武汉在创业江湖上的崛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文件政策图

以下为本次大会发布的十条新政策(摘要):

第一条,设立首期2亿元“互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示范应用、创新创业、企业培育引进、人才资本集聚等。

第二条,鼓励企业提升宽带接入能力和云计算应用水平。对自用带宽100M及以上的“互联网+”重点企业,按年宽带资费的3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使用经认定的数据中心和云计算服务的企业,按实际费用的5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区内大数据交易所(平台)年线上交易额突破10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5%予以奖励,单个机构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支持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对年线上交易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1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电商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第四条,鼓励制造企业提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对企业运用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进行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人应用,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远程监控运营维护和在线支持服务等,项目投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经评估后,按实际投入的20%进行后补助,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条,鼓励开展“互联网+”示范应用。每年在大数据、云计算、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交通物流、现代金融、现代农业、益民服务等领域择优重点支持一批“互联网+”示范应用项目。对项目投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经评估后,按实际投入的20%进行后补助,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六条,设立光谷“互联网+”创业投资基金,对知名创业投资机构在高新区设立“互联网+”创投基金和天使基金的,可按最高比例不超过50%、总额不超过1亿元参与引导投资。创投机构投资的外地优秀企业,总部迁入高新区或在高新区设立区域总部的,按创投机构实际投资额的10%对创投机构予以奖励,单个机构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支持“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对上一轮融资达5000万元且估值达5亿元,在高新区新设(迁入)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以及区内本土企业,连续3年对其自用办公场所租金进行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

第八条,设立首期3000万元光谷“互联网+”合伙人安居基金,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对“互联网+”重点企业骨干人才在高新区购置首套房的,按最低首付款予以借款支持,每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

第九条,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活动。对高新区“互联网+”企业年品牌推广费用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社会机构在高新区开展具有全国性、行业性影响力的“互联网+”高端峰会、论坛、会展等活动,经认定的,按照其举办活动场地租赁费用的50%进行后补助,单个机构每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按照“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对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专门组织针对“互联网+”相关新业态、新模式的全面纳税评估、税务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涉及区内“互联网+”企业的投诉、案件时应知会高新区“互联网+”产业发展办公室,便于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营造“互联网+”发展良好环境。

猎云网APP阅读全文

体验更加

猎云网

微信扫码关注猎云网

  1. 猎云网原创文章未经授权转载必究,如需转载请联系官方微信号进行授权;
  2. 转载时须在文章头部明确注明出处、保留官方微信、作者和原文链接,如:转自猎云网(微信号: lieyunjingxuan )字样;
  3. 猎云网报道中所涉及的融资金额均由创业公司提供,仅供参考,猎云网不对真实性背书。
  4. 联系猎云,请加微信号:jinjilei
猜你喜欢
长按图片可以分享给好友
×